小豬出任務
免費送你 Line 貼圖!愛可以成為一種理由嗎
舉幾個小例子👇👇
(A跟B是情侶)
A: 我們分手吧! B: 你不愛我了嗎?
A: ⋯ B: 為什麼要分手?
A: 你太優秀了,我配不上。
B: 配不上又有什麼關係,相愛就好。
A: 我既然愛你,就不能拖累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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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跟D是好朋友 C跟E是前男女朋友)
C: 我心情不好,可以陪我聊聊嗎?
D: 怎麼了? C: 我跟E分手了。
D: 為什麼?你們不是很相愛嗎?
C: 他家人幫他找了一個門當戶對的女生,
逼迫他一定要娶那個女生。
D: 那E怎麼說? C: E是不願意的。
D: 那⋯? C: 我提的⋯ D: 為什麼要提?
C: 因為我愛他,所以選擇成全,
那個女生可以幫他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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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F是發文者、G/H是留言者、I跟F是情侶)
F: I有xxxx的壞習慣,該怎麼辦?
G: 你們不適合吧?
H: 不能接受的話,也走不久
G: 對啊!愛情這種事情不能強求。
F: 可是我很愛他,不捨得放棄。
有想到其他例子我再補充
所以真的可以以「愛」當作理由,
去解釋你所做出的決定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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