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豬出任務
免費送你 Line 貼圖!#圖 朋友在全家便利商店(公館店大夜班)
我朋友在全家便利商店(公館店大夜班)。
我朋友2/28(晚上19:30)左右接到該店店長致電,告知他公司要他休息14天,後續會給他答覆是否繼續任用,可後面都沒有通知直接請問朋友去領薪水、到店裡領取現金我朋友也多少有了底,因為他與公司帳務上有點問題!可是已經協議好並與老闆簽立本票約定還款日期,起始日107年04月10日開始償還帳務。每月10日償還1萬元整,分7期償還債務。還款結束日期107年10月10日,這些協議等等都有本票、文件簽署證明。可是我朋友3月份要領取薪資時店長卻告訴他請他到店裡領取現金,我朋友2月份工作薪資應得2萬9千8百餘元整,可是她們店長卻與她說不能全部給付給他!只給了他9800元,我朋友2月上了最少21~22天班,而且協議都簽署了為什麼店長還有權力扣留2萬元整薪資?請問我朋友這樣該如何處理?他也有告知他們店長他這個月最少要領到兩萬薪水,不然他自己法院の事情也無法和解,可最終店長堅持只給他9800元,我朋友現今又遇到困難請問該如何處理?是否能夠與勞工局申訴?要回該有の薪資呢?而且他母親下個月要開刀難道店長都不能通點人情味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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